摘要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本轮检察制度改革的重心,旨在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一套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管理体制。目前,各地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动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共同思考,深入研究。笔者重点对检察职能配置和运行的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权责关系的进一步厘清、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同步推进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究,以期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实践与探索有所裨益。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6年第2期106-114,共9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甘肃省委政法委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