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4月2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再次强调疫苗制度监管。作为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的基本产品和重要战略物资,疫苗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关乎民众福祉、政府形象、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中,如何充分权衡公共健康、产业发展、疫苗安全和舆论监督等利益,进一步完善我国疫苗生产供应和质量监管体系;如何健全完善疫苗监管立法,推进我国疫苗监管制度的法律改革;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改进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济制度;等等,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命题。为此,本刊特别组织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70-73,共4页
Chinese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