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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道路、公共配套设施占地成本可否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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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2010年开发的项目现在已经具备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在清算时,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公共配套设施占地仍然属于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计入房产成本.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作者 曹圣明
出处 《纳税》 2014年第12期41-42,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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