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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保障移动电话客户的利益,10月23日济南市电信局提出为移动电话客户代办保险业务。该项业务即济南市电信局受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为移动电话手机所有者办理保险业务。凡是办理了保险业务的客户,今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造成伤亡及手机损失的给予金额保险,向手机遭盗窃或号码被盗者将分别给予6000元和2000元的赔偿。(张汉俊)
出处 《邮电商情》 1996年第22期13-3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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