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培养和造就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所需要的人才,为法治的整个运作过程提供精神、智力方面的支持。因此法学教育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法治水平的高低。但我国法治教育存在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节的弊端。为解决此问题,我国法学教育界引入了在英美法系国家盛行的法律诊所课程,该课程的引入对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完善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文章拟对法律诊所教育的起源、特征、不足进行初步探讨分析,期待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改基金项目“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广西为例”,项目编号为2013JGA147阶段性成果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律诊所”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