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是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诗文观念迭变最为突出的时期。目前我们对明代诗文创作的评价基本建立在传世文本的基础上,尚未注意到曾经出现却归于焚燬的作品,而这部分作品数量极为可观。这一现象背后既有其人,亦有其事。考察其人,可了解明代文人知愧且格;探究其事,则知其弃旧图新,此皆为可贵。但客观来看,在这一过程中不免存在高悬标衡而焚弃失度的现象,使文学史的许多段落仅存斑驳的焦尾碎锦,甚至出现一片空白。数百年之后回视相关自述和历史记载,一方面对焚稿者内省竢善、风裁独峻生出敬意,同时亦有失鱼之叹。透过剧爨烟燎考察明代文人焚稿现象,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对文人轶事本身的了解,而是寻求一个与文学史参照互证的心态呈现、演变过程。这一研究的视角既是文学批评和文献学的,也是文学社会学的。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45-153,共9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