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实施以来,饱受"资金沉淀多、利用效率低、使用不公平"等争议。对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的改革探索,先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度的修订,"放宽提取条件,扩大使用范围"是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共识。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主要是围绕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降低提取标准、缩短提取频率、增加提取金额等内容展开的,而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是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重点。我国各地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创新,实质上是在既有政策约束下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赋予了住房公积金更多的消费功能。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应对职工的居住起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作用。住房公积金应拓宽使用条件,以支持职工的基本居住消费。首先应支持基本居住消费,有条件地支持改善性居住消费,应遏制投资性住房消费。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5-149,176,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