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持续发挥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北京市自2008年开始探索和实践农民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模式,构建了农民在"项目前期、工程实施、建后管护"全过程参与的平台。在具体实践中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同时明确管护责任,即通过建立"四权一责"机制来调动农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克服了以往工程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端,实现了生态保护和增收致富的双赢。为继续依法推进农民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确保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民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后期管理的制度,出台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2016年第2期22-24,共3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