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社会的个体化是指作为个体的网民在虚拟空间中的解放、祛魅和再嵌入,它使得主体的自由程度得以空前的提升,传统组织对个人的吸纳能力急剧下降。当前,我国网络社会的个体化具有"解放政治"与"生活政治"并立、"祛魅"与"复魅"同存、"流动性"与"群聚性"共生等多重二元性特征。网民集结的方式日益多元,并持续地挑战着网络"社区范式"的唯一性、共同性和稳定性,"个体化范式"也因而显示了越来越强的解释力。实际上,网络的个体化和个体的网络化是一体两面的过程,网络社会的个体化一方面令传统的互联网管制捉襟见肘,另一方面也以更加自由、灵活的集结方式增促了互联网的公共性。因此,现阶段互联网治理的重点是:在"依法治网"的宏观背景下,加强"网络道德"和"微公共性"的建设,以此促成一个秩序与活力兼备的网络社会。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8-124,共7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倒城乡二元结构下微观社会基础重构"(14YJC84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