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旅游小城镇的发展需要社区居民提供驱动力,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小城镇发展对于改善小镇居民与游客的关系,保护小城镇生态环境,化解社区居民、政府、旅游企业各方矛盾,实现旅游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旅游小城镇社区参与普遍存在居民参与意识淡薄、参与人数少、参与形式单一、参与层次低、缺乏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等问题。为此可以通过立法建立旅游小城镇社区参与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重视保证社区居民对旅游小城镇发展的实质性参与,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激发居民参与热情,提升居民参与能力,真正实现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小城镇发展并从小城镇的旅游发展中受益。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4-137,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东北区边境口岸经济发展模式研究"(41340023)
黑龙江省教育厅2013年度科学技术研究(指导)项目计划"黑龙江省旅游小城镇经营管理发展策略研究"(1253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