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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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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政发[2014]4号为有效应对空气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城乡环境,市政府决定,当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时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机构地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4期9-1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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