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第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纳税人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操作规程,现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操作规程】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作如下修改: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9期55-64,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