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着力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依据国家十部委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暂行办法》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6期16-20,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