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政发[2003]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众多。为进一步加强首都的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市文物局提出的北京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共30处),现予以公布。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依法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2期24-26,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