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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留守儿童生存权的法律保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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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留守儿童生存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儿童的生存权的规定是经过了一系列发展之后才逐渐被认可的。儿童曾经是不被看作权利的主体的,而被看作法律保护的客体。1989年被誉为儿童权利"大宪章"的《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次提出了儿童人权的概念,并对儿童的生存权作了具体的规定,根据公约。
作者 吴韦伟 雷芳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才智》 2008年第15期17-17,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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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http://news.xmnext.com/do-mestic/shizheng/2006/08/23/58869.html .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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