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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是法律实施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保障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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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四个方面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象宽泛,涵盖整个社会,包括公民及一切组织机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的是司法行政及权力机关。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体现的是法律实施,即守法与执法。守法与执法都应在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框架下按程序进行。
作者 勾浩 曹景辉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5年第6期20-21,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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