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效果上来看 ,兼并可以是合理的、有效率的 ,也可以是无效率的。合理的购并有助于社会福利和财富的增进 ,反之 ,无效率兼并将有损于社会福利与财富。无效率购并在本文中被分为四种 :第一种是由于兼并企业内部和兼并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无效率购并 ;第二种是事前的兼并评估有效 ,但事后的绩效衡量无效的“无事后控制权增效的无效率兼并” ;第三种是尽管交易参与人的福利水平得到改善 ,但社会福利水平却是下降的“垄断的无效率兼并” ;第四种是普遍存在于我国国有企业中的被称为“准兼并机制”下的无效率兼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 ,在交易费用、信息成本为正的现实社会里 。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2002年第1期19-26,共8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