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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大连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结合实际,出台了《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办法规定,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城镇所有企业和未纳入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及参照执行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其主要内容是: 一、基金筹措与管理。基金的筹资标准为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4元,由个人缴纳。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基金的筹资标准可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状况适时调整。该基金由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单独列帐管理,独立核算。二、缴纳费用办法。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01年第3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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