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出台以来,行政听证程序已在我国发展了将近二十年。作为一种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抵抗行政机关可能的不当行政行为的手段,行政听证制度日益成为行政程序法中重要的环节。根据现行法规,适用行政听证制度的范围被限定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行为。现就行政处罚中限制人身自由罚是否适用听证制度的必要性展开分析,并对现实中的程序构建提出构想。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