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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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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厅(局)、中医药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公安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委属委管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 医疗机构是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高、难度大、责任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泛宣传,督促指导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出处 《劳动保护》 2015年第12期I0007-I0009,共3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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