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任命贺小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二、任命张勇健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三、任命杨临萍(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5年第6期1177-1177,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