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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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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业自八十年代初恢复以来迅猛发展,保险范围从1986年的90多个险种发展到现在的500多个险种,保险公司也由独家经营发展到多家竞争,目前已有22家中外保险公司活跃在保险市场上,保险已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保险对消费者已不再陌生。不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在什么地方,你总会看到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来往往。当你需要保险时,—个电话,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就会纷至沓来,那份精诚,令人感动。而当你出险需要保险公司理赔时,却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出台,规范了保险活动,对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保险法规和规章不配套,保险公司某些内部章程和实际做法与保险法相抵触,又由于投保人对保险具体规范知之甚少,投保人与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条文的理解不一致,以致出现大量的保险纠纷,投保人大呼上当。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来收到的投诉信来看,有关保险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保险纠纷已成为消费领域的热点话题。这里披露的几起保险纠纷,既是对消费者投保的警示,也是对保险及相关法规配套的启示。
作者 刘爱明
出处 《北京工商》 1998年第2期12-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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