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转型期,对于社会治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来说,即意味着面临革新的挑战,而且面对社会转型期,刑法与社会公众之间日渐的充满困惑点,已经与社会发展形成了相互辅助的关系,然而只有不断的结合实际优化刑法,制定符合社会发展需求以及能够满足社会大众对刑法内容的认知的新刑法,实现与社会发展的同步,努力克服刑法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纠葛",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逐渐消除刑法、社会、公众之间的裂痕,在尊重现实的基础上,扩大社会发展的自主性,及时地给严谨的刑法松绑,循序渐进地推动刑法社会化的发展,而且刑法社会化无疑是我国刑法未来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