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189—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同时废止。
出处
《智能建筑电气技术》
2015年第5期32-32,共1页
Electrical Technology of Intelligent Build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