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不能仅以书写不规范认定票据无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 某个体经营者彭某在第三人处取得某公司开具的面额为18万元的支票,大写金额处写明“拾捌万元正”,小写金额处为¥180000.00。彭某持该支票去银行承兑,银行以支票大写不规范为由拒绝承兑。彭某向法院提起了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之诉,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16期107-108,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陈云东著..票据法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226.
  • 2于永芹,李遐桢著..中国票据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9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