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财务监控权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客观上来说,国有企业外部监控环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国有企业内部监控管理方面也无对应的制约机制。基于以上问题,就应当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体系,提高债权人的财务监控权,逐渐培养起良好的财务监督环境。因此,监事会的地位应当适当加强,还应当强化独立董事的财务监控权,以保证企业内部审计的权威性,最终形成良好的财务监控环境。
出处
《中国商贸》
2015年第19期19-21,共3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