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三联商社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成因及对策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1年12月,三联集团对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与债务重组,成为其最大控股股东(直到2007年年底),公司的名称也变更为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后的三联商社自2004年利润开始持续下降,2006年仅有116万元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亏损-750万元,而非经常性损益的重要来源则是控股股东三联集团高达900多万元的资金占用费。三联集团正是通过关联采购交易实现资金占用这一主要手段来掏空上市公司三联商社的利益,进而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作者 许鹭 罗文超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8期26-26,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