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紧张关系是法律精神发展史的主要内容;公法精神的演变表现为"意识形态"与"科学理论"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当代社会中,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融合了"规范"与"事实"、"意识形态"与"科学理论"的隙罅,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一些未解的难题。只有将公法精神定位于"公共服务",基于现实去完善"公共性"的限制条件,才有可能解决"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留下的难题。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27-133,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发性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演化机理及应急公共政策研究"(118&ZD171)
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突发性动物疫情公共危机中地方政府行为决策效率研究"(12ZDB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