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人们对社会安定和谐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商主体之间的矛盾,建设诚信、友善的人际沟通方式。但是,关于商主体之间的纠纷案件一般单一的诉讼解决方案由于具有一定的制约性已远远不能满足其商主体之间的需求,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则可以弥补此缺陷,因而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探讨。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第15期186-187,共2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