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少年检察制度的阶段性构建与具体措施运用的探讨——结合暂缓起诉制度在少年检察中的试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以下简称《北京规则》)第1.4条规定:少年司法应视为是在对所有少年实行社会正义的全面范围内的各国发展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第1.6条规定:应逐步建立和协调少年司法机关,以便提高和保持这些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包括他们的方法、着手办法和态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建立互相配套工作体系的通知》
作者 张晶 刘焱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8年第1期207-213,共7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16

共引文献4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