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额诉讼案件具有结案率高、调撤率高、执行率高、审理期限短、判决率低、地区差异明显、涉诉主体多为一方人数众多的系列案件的特征。小额诉讼的收案数较低,这与立法的简单粗疏,以及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不愿意适用小额诉讼等主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对小额诉讼制度的完善,一方面要实施小额诉讼的替代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扩大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的范围,积极探索小额多数纠纷的救济机制,赋予当事人对特定裁判的上诉权,制定鼓励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的措施。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5年第4期68-79,共12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教育部项目<西部地区民事速裁机制调研>(项目编号:12YJA820044)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司法统计重点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