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监督是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专员办作为财政部在地方的派驻机构,代表中央财政行使着维护财经秩序、确保国家财政政策在地方切实贯彻的职能。专员办转型,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监督,也不应是简单地在“监督”还是“管理”上做选择。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发展演化,专员办工作也应随之不断调整补充,逐步优化监管方式,向具有财政预算管理特色的监督工作模式转变,以适应财政中心工作需要。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5年第7期51-52,共2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