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在应然视阙下表现为国家与受援人的法律关系、国家与法援机构的行政关系和行政委托关系、法援机构与法援律师的行政关系和行政合同关系、法援律师与受援人的行政法律关系,以及法援机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司法告知及监督关系。然而,实然视角下的刑事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却存在种种令人忧思之处。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应当设立公设辩护人制度,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构建合理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西部地区司法政策的扶持力度并建立统一的协调衔接机制。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61-67,共7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原理及运用研究”(项目编号:14AFX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