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三价信息公开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其余都可以公开。这就是所谓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立了"三价"(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制度。但其中的竣工结算价报送的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本篇从廉政和信息公开的视角进行分析。
作者 汤寿坤 沈浩
出处 《江西建材》 2015年第16期230-230,235,共2页 Jiangxi Building Material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