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区矫正仍处于低层次发展状态,社区矫正的规模和压力不断增加,给预防重新犯罪带来更大压力。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应在组织机制上整合统一刑事执行体系;在管理机制上落实精细化分类管理;在惩罚机制上规范惩罚程序,落实刑罚惩罚属性;在教育机制上规范教育矫正活动。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74-79,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本文系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社区矫正发展瓶颈及突破路径研究”(项目编号:J14WB64)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