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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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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了解到,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将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变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出处 《西部资源》 2014年第4期14-14,共1页 Western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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