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是一部中国古代重要的音乐美学论著,提出了“心之与声,明为二物”②的“声无哀乐”的观点。用现在的话语来解读,可理解为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实体,哀乐(悲哀或快乐)只是人们的精神被声波触动后产生的一种感觉,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此观点的提出,比在西方音乐美学领域有着广泛影响的汉斯利克④的“纯音乐”学说,即“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㈣之观点的提出约早了一千六百多年。《声无哀乐论》的立论视角独特,除了涉及与音乐本体相关的观念和思维等问题,同时还触及到了哲学、美学等深层领域,值得讨论。当然,这里探讨的主要是纯音乐。
出处
《西藏艺术研究》
2015年第1期25-27,共3页
Tibetan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