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治化水平低,权力制约机制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委托关系不明确,核心竞争力缺乏。其法治化路径是:建立操作性较强的的财务、事务、权力制约等法律制度;彻底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深化产权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从法律制度上肯定股权多元化,设计保护中小股东的制度;进一步用制度明确委托关系,通过法律来规范出资人的权利、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进一步提高企业选人、用人、薪酬制度的法治化水平,整体建构国有公司法人结构治理制度,提高核心竞争力。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42-145,共4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