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生水利用是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是再生水资源利用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追求。从生态安全视角出发,再生水利用法律制度完善涉及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领域。完善再生水利用自然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应提升再生水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再生水风险评价制度;完善再生水利用经济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应确立再生水优先使用原则,将再生水水权纳入现行水权体系、明确再生水水权转让制度;完善再生水利用社会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应健全再生水水质标准制度,细化公众参与制度;从而实现再生水利用自然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生态安全的统一。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42-147,共6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1BFX07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