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分析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越南四个国家资源税费制度的主要特色,归纳四国在税费制度设计上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得出几点有益经验:资源税费立法层次高;征税范围广;税率灵活变动;税负重且优惠政策多。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YJSCX2013-279HSD)
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13DW001)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决策咨询项目(13G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