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部于2009年5月22日新颁布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在此原则中规定护理级别可以由护士确定,这为护士决策护理分级提供一定的法规支持和依据。我们于2012年5月-2014年5月间对住院患者的护理级别按照指导原则进行对照,分析医护评定护理级别差异性,并对医护共同制定护理分级级别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选择"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示范病房护士35名、医生34名为研究对象。
出处
《江苏医药》
CAS
2015年第6期743-744,共2页
Jiangsu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