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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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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既对国家审计进行了科学定位,又对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出了新要求。审计监督权具有法定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等特征,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精神实质,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 项文卫
机构地区 天津市审计局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27-28,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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