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新要求。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政治协商制度,它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发展的丰富的制度资源来源于我国现有的政治制度。地方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应紧密结合时代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建立协商民主的制度规则和运作程序;明确协商民主的内容,完善协商民主的形式;完善协商信息通报、协商意见督办落实制度,促进协商意见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政协组织,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而真正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加快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
出处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1-8,共8页
Journal of Chengd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4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政协协商民主程序研究--以成都市为例"(项目编号:2014R55)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