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应的行为规范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道德和法律都是人们获得社会规范的重要途径,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有效的国家治理是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和法律法规成为人们心中底线的有机统一,二者都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治理体系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既要发挥法律的外在力量,也要注重道德的内在力量,使道德自觉与法治约束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基金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法治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
2014年度北京师范大学自主科研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风险与考验及其应对策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4JD710006
SKZZY20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