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公共意识的产生源于个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的实际需要。在不断适应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的实际需要演化出了类型各异的规范体系或公共意识。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空间里发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共同生活。公共意识是指人们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认识和行为的自觉性,是通过一定的行为来实现的,是人们对所处的公共场合的基本态度和看法,决定一个人在公共场合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公共意识教育则需要围绕民主、自由、平等、法律与秩序,责任与诚信的维度展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公民公共意识提升得以实现。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3BKS0090"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公共意识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中心建设成果之一
自治区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设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