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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连续十年调整工伤职工三项定期待遇时间 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出处 《祝你幸福》 2015年第1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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