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山多林多是福建的一大特色和优势.2003年起,福建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开展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投融资改革,不断探索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据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统计,从2004年起至2014年3季度,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897.38亿元,2014年1-3季度新增158.04亿元,3季度末余额265.32亿元,其中:林权证抵押贷款118.52亿元,2014年1-3季度新增16.27亿元,3季度末余额37.17亿元.我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密切银林合作.针对林业发展资金需求旺盛的问题,省林业厅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介入林业贷款工作,先后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保监局签署了备忘录或合作协议,建立了不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推动林业融资工作.
出处
《绿色财会》
2015年第1期24-25,共2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