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双11节保险产品在淘宝上火爆销售,国华人寿凭借7.8%的高收益率噱头,使这只保险理财产品当日获得8个多亿元的保费收入,由此拉开了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大幕。互联网保险业务有两个领域:一是渠道,二是产品。所谓渠道是指传统保险业务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因此归为互联网保险业务;而所谓产品是指针对互联网交易、支付和其他风险而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这一类保险产品从本质上是属于信用责任保险,但是投保的风险与互联网业务息息相关,比如"聚众险"等,因此归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当前市场环境下,互联网保险业务更多的是指前者。
出处
《现代商业》
2014年第35期44-45,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