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把"数量形"结构统一放在同样的句法位置进行比较分析,分为说明性、评价性和描绘性三大类,并相应分为六小类。这些类别形成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的连续统,经过重新分析,典型的语法构式具有可推导性,其语义重心在前面的"数",修辞成分在后面的"形",前者对后者的挤压造成"形"发生转喻;典型的修辞构式具有不可推导性,其语义重心在后,修辞成分在前,后者对前者的挤压造成"量"发生隐喻。
出处
《当代修辞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28-36,共9页
Contemporary Rhetoric
基金
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届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团队(QJTD13WCX01)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