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固定价合同可以节省计量、核价工作,简化工程结算程序,因此受到很多建设单位的青睐。但是一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建材价格的大幅波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会因为调价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建设单位认为:合同是固定价,合同中约定了"无论材料价格涨落,合同价一律不得调整"等类似条款,因此即使材料价格上涨也不能调价。而施工单位认为:虽然合同约定了固定价且材料涨价不能调整,但是材料价格涨幅过大且已经超过了施工单位的承受能力,如果不补差价就会导致施工单位产生严重的项目亏损,对施工单位不公平,因此,建设单位应当调整材料价格。